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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特殊群体就业、就业援助和创业扶持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就业形势分析研判业政策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组织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县本级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县本级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落实各类人才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等相关社会保险政策。

(五)承担县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拟订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措施。贯彻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选拔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才引进办法。参与制定全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人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拟定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并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

(七)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企事业单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八)实施国家、省、市功勋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教育局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公司档案
公司名称: 蕲春县人事局 公司类型: 事业单位
所 在 地: 湖北/黄冈市 公司规模:
注册资本: 未填写 注册年份: 2021
资料认证:
保 证 金: 已缴纳 0.00
经营范围: 蕲春县人事局网站
主营行业:
商务/教育/物流 / 税务/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