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更新 » 正文
栏目分类
更新
小鹏汽车回应车主开启辅助驾驶遇车祸:没有保持观察并及时接管车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12     浏览次数:78

近日,一辆小鹏汽车开启辅助驾驶遇车祸,对此,小鹏汽车回应称,车主没有保持观察并及时接管车辆。

近日,湖南岳阳,小鹏汽车车主邓先生称在国道上开启自动辅助驾驶行驶十几公里后,突遇一辆侧翻在道路上的汽车,没有任何报警和减速,车子径直撞了上去,发现异常后有紧急踩刹车,但汽车没有任何反应。同时根据车主提供行车记录仪显示,撞击前加速度数值有上升现象。

对此,小鹏汽车回应称,该事故系没有保持对车辆前方环境的观察并及时接管车辆所致。

附小鹏汽车回应全文:

关于车主邓先生反映的其在使用 ACC+LCC (自适应定速巡航 & 车道居中保持功能) 时,与前方横停的事故车辆发生碰撞的事故,我司非常重视。对于车辆发生事故深表遗憾,同时对邓先生的身体状况表示关切。

经查,3 月 13 日,车主邓先生驾驶小鹏 P7 于当地高速路段与前方横停的侧翻车辆发生碰撞,事故未导致人伤。事故发生后,通过后台碰撞监测,我司客服人员第一时间致电客户询问情况,并给予协助指引。初步判断为车主在使 ACC+LCC (自适应定速巡航 & 车道居中保持功能) 过程中,没有保持对车辆前方环境的观察并及时接管车辆所致。经当地交警部门调查判定后,结论亦符合上述情况。

在此,我们需要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使用辅助驾驶系统过程中,需保持对车辆周围环境观察,遵循用户手册中相关功能的使用指引,确保行驶安全。

客户体验是小鹏汽车的重中之重,事故发生后,我们已第一时间为邓先生提供了免费代步车。我们还将积极与邓先生沟通后续维修事宜,帮助车主尽快恢复用车。

 
[ 要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分享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Copyright © 2017-2021 琼ICP备2024019501号-3 uqihui.com 备案号:琼ICP备2024019501号-3


本站内容系用户自行发布,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uqihui.com不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