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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创设计院加盟|什么是建筑设计公司挂靠?存在哪些法律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29 14:52:15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62


  建筑业中挂靠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挂靠人。那么怎么认定为挂靠或是被挂靠呢?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

  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4、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

  6、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7、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挂靠行为的法律关系:

  挂靠是挂靠方与被挂靠方通过协议而建立的法律关系,对于这类法律关系属于何种性质存在以下几种主张:

  代理关系说: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与第三人开展民事活动,按照《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来处理挂靠关系;

  租赁关系说:挂靠方临时借用被挂靠方的资质等相关材料具有租赁性质;

  承包关系说:挂靠方与被挂靠方之间签订承包协议,被挂靠方将特定事项的经营管理发包给挂靠方,挂靠方以承包方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二者之间系承包法律关系;

  联营关系说:挂靠是挂靠方出资金,被挂靠方提供相应的资质,双方进行联营合作,挂靠方向被挂靠方支付挂靠费的方式。

  挂靠行为涉及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挂靠不仅有挂靠经营关系,对内还有挂靠方与其雇佣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对外还有挂靠方与业主之间及因挂靠行为而与其他第三方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

  在理论研究之上,实务中出现的挂靠行为常通过多重法律关系的建立而显得更为隐蔽,也难以区分。

  因此,个案中施工的合同订立、工程款拨付等诸多行为会依据高度盖然的日常经验法则成为认定存在挂靠行为的重要证据,例如(2021)法民申51号案件中,法院依据双方的费用往来判明存在挂靠关系,对后续的案件走向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以上就是关于建筑设计公司挂靠的相关内容,如今挂靠行为已经慢慢淡出了建筑行业,取而代之的是兴起的建筑设计公司加盟,松创建筑设计院公司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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